僧伽課程

簡介
僧伽訓練班以佛學課程為主,專門培訓已獻身於佛教的僧眾。本班教學方針著重保留傳統道德精神,訓練學生品德修養及如何運用於現代社會 生活方式的工作環境中,因此本班之課程注重行解並重。
目的
此訓練課程之目的是為有志從事於佛教機關、團體、社會服務及教育機構的學員, 能在佛法的理論及實踐上奠定堅固的基礎。
鑒於目前美國及世界各地之佛教組織如寺廟、學校、大學、醫院、療養院等團體 數量日益增多,這些團體需要他們的工作人員對佛法有較深的認識,所以興辦了僧伽 訓練班來培訓這方面的人才。
成果
僧伽訓練班為期四年,結業後頒發僧伽文憑證書,其課程要求學生住校(寺廟〉接受佛教叢林清規訓練。 務使結業期滿者皆能受具足戒,能安住於僧伽叢林之生活,並能在佛教僧團中從事弘法工作。
標準職業分類 (SOC) 代碼:
21-2011 宗教教職人員
21-2020 主任、宗教活動和教育
21-2090 其他宗教職員
僧伽訓練班修學年限及規定
申請者須為發心受具足戒之沙彌或沙彌尼。已受具足戒之比丘、比丘尼,亦可申請入本訓練班進修。申請者必須品行端正,具誠意學習佛法。 訓練期滿後能利益世界並成為佛教僧侣之優良模範。
結業時,須完成200週的課程,課程項目包括教理律學(1800小時)及法會修行(5500小時),每星期平均上課40小時,共計8000小時。學習内容類分如下:
| 六項訓練 | 總計時數 |
| 法會及儀式 (C&R) | 2500 |
| 修行 (P) | 3000 |
| 教理 (D) | 1500 |
| 律學 (V) | 300 |
| 選修 (E) | 200 |
| 職訓服務 (A) | 500 |
| 8000 |
學生學習帶領法會、參予每日例行之早課、午供、晚課,以及全年所舉辦之特別法會。
課程内容:佛教儀式、法器、日常功課及誦經、咒心。
指定教材:
萬佛聖城課誦本(中英雙語,佛經翻 譯委員會BTTS出版)
華嚴經(中、英,佛經翻譯委員會 BTTS 出版)
梵網經(中英雙語,佛經翻譯委員會 BTTS出版)
拜懺、誦經、持咒,打坐,課程分團體學習或指導性的自發學習。
課程内容:佛教朝聖、習咒、習禪、誦咒法會、誦經、拜懺、誦經法會、拜懺法會、普佛、特別法會。
指定教材:
地藏菩薩本願經(中、英,佛經翻譯委員會BTTS出版)
華嚴經(中、英,佛經翻譯委員會BTTS出版)
佛說佛名經(中、英,漢語拼音,佛經翻譯委員會BTTS出版)
宣化上人開示錄一至八冊(中英雙語,佛經翻譯委員會BTTS出版)
宣化上人開示 Chan & Pure Land Talks(英文,佛經翻譯委員會BTTS出版)
宣化上人開示 Listen to Yourself, Think Everything Over, Volumes 1-2 (英文,佛經翻譯委員會BTTS出版)
推薦教材:講師指定。
學習佛教三大教理——經、律、論中之經及論,以及其他經教淺釋之選讀。
課程内容:一般佛學、咒文、誦念、背經、禪坐、拜懺、主觀智能推動力、經典研討、基礎論學、《楞嚴經》、《法華經》、《華嚴經》。
指定教材:
法華經(中、英,佛經翻譯委員會BTTS出版)
華嚴經(中、英,佛經翻譯委員會BTTS出版)
楞嚴經(中、英,佛經翻譯委員會BTTS出版)
四十二章經(中英雙語,佛經翻譯委員會BTTS出版)
地藏菩薩本願經(中、英,佛經翻譯委員會BTTS出版)
其他經典淺釋選讀。
戒律是佛教三大教理中之一類,戒律中之道德標準,實乃所有訓練項目之基礎。戒律亦研究行、住、坐、臥之應有儀規,亦教導我們多種類別的律條及如何持戒。
課程內容:沙彌戒律、上人事蹟、比丘戒、比丘尼戒、基礎戒學、受戒須知、梵網經(十重四十八輕菩薩戒)
指定教材:
高僧傳(中、英,佛經翻譯委BTTS 出版)
梵網經(中英雙語,佛經翻譯委BTTS 出版)
四分律(中、英,佛經翻譯委員會BTTS出版)
少爾律儀(中、英,佛經翻譯委員會BTTS出版)
其他比丘、比丘尼及菩薩戒註解選讀。
經指導老師認可後,凡具有足夠能力之學生,可選修一專門學科,這包括參與佛經翻譯委員會四個部門之一或多項的訓練,即:1. 翻譯,2. 潤色,3. 校正,4. 證明。
學生可以選修基礎外文,或不同等級和現代語文課程,包括經典解說之訓 ,和學習以傳統講經方式來詮釋經典。在必修課程以外(法會及儀式丶修行、教理戒律),選修課程亦可得到額外之時數;選修課程若屬法界佛教大學相關學科,亦可納入時數。
指定及選讀教材:與指導老師討論後決定。
此項課程提供學生多方面參與廟務行政,及大眾服務之機會。包括助訓練 、協助課程進行和教材的準備、佛殿管理、宿舍管理、圖書館管理,及其他宗教中心之管理,如寺廟、譯經院、學校和靜修中心,招待訪客、管理接待中心、安排訪問團和特殊活動,輔導中、小學生,訓練能陪伴照顧老年人並予以醫療保健及精神敱舞之人員。每位學生都會被安排在至少一位合格的指導老師之督導下進行其培訓課程。
學生可以選擇在本校或在 會所許可之分支機構從事職訓服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