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常出席

學生須準時且例常出席所有指定的課程。

3:30 – 4:00 a.m.起板
4:00 – 5:00 a.m.早課
5:00 – 6:00 a.m.拜願
6:00 – 7:00 a.m.打坐或自習
6:15 – 6:45 a.m.早餐(居士)
7:00 – 8:00 a.m.誦華嚴經
8:00 – 10:30 a.m.固定課程、廟務或誦經
10:30 – 11:00 a.m.上供
11:00 – 12:00 p.m.午齋、結齋
1:00 – 2:15 p.m.大悲懺
2:30 – 5:00 p.m.上課、廟務或自習
5:00 – 6:00 p.m.打坐、拜佛或誦經
5:15 – 5:45 p.m.晚餐(居士)
6:30 – 7:30 p.m.晚課
7:30 – 9:00 p.m.晚間聽經
9:00 – 9:30 p.m.咒心
10:30 p.m.安板

日常作息以外之週末法會

8:00 – 10:00 a.m.誦楞嚴咒(週六)
2:30 – 3:30 p.m.聽經(週六、日)
3:30 – 5:00 p.m.誦大悲咒(週六)

基本出席要求

僧伽、居士課程是一全年性每日不間斷之課程。學員應有全年50個星期的出席率,其中包括固定之打坐和誦經課程。

學生每一年有七個月長的時間可以入學:春、秋季班的前三個月,和暑期班的第一個月,共計211天。各科課程表會明列入學最後日期。學生可在各科課程表內看到哪些是必修課程、那些事選修課程,並可留意由指導老師指定加排在週六丶日和其他時間之額外課程。


請假

如果請假的主要原因與其學業目標有關,學生可請假一學期。學生若有重大、迫切事由、或發生經證實之意外事故、或有急性、慢性疾病等緣故,亦可休學一學期。學生最多可申請額外延長休假一學期。

離校時間超過一年者,若希望繼續就讀僧伽、居士訓練班,須重新申請入學。休學申請表詳情請向註冊組辦公室詢問及呈交。


非正式退課或

退出訓練班

未經正式申請而退課或退出訓練班者,將不予以學分。


取消課程

如果學生人數少於四人,或因為教職員之變動而導致缺乏導師之情況下,本訓練班行政部保留權力取消任何課程。

僧伽、居士訓練班為期四年,圓滿完成課程結業後,將獲頒發僧伽或居士文憑證書。

僧伽居士

訓練班

結業文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