僧伽居士训练班授课方式

学术课程 (A)

指导老师以学生之出席率、上课注意力、课程参与态度、及作业缴交情形,来检视学生学习状况。指导老师以英文字母作为评分结果,表示学生于课堂当中所能吸收之程度。上课时数会记录在出席表上。想在法界佛教大学拿时数和成绩之僧伽居士训练班学员,必须瞋写「特殊课程表」,请指导老师于表格上签名后,呈交注册组办公室。

实习课程 (P)

实习课程通常需要参与团体合作,课程在有指导老师讲解及示范当中进行。实习课程法会及仪式、拜、诵经、诵咒和打坐。每一实习课程皆是理论课程之实际演练,但在实际练习法会及仪式、拜忏、诵经和诵咒时,凡含有佛教道理及意义之经文,常常需要读丶诵和背。在练习打坐的时候,通常会讲解禅坐的道理;评分是以密切、持续地观察学生的表现能力、参与程度、技巧和出席率为标准,实习课程可得到时数及成绩。

自发学习

经核准得到指导之自发学习课程,可得到时数和成绩,学生必须与适当的指导老师商讨课程内容、自修方式及评分方法,才好安排课程。得到核准自发学习之学生,必须瞋写「特殊课程表」,请指导老师签名后,呈交注册组办公室。

课程形态分为三种:(1) 学术课程、(2) 实习课程、(3) 自发学习。每一类课程以小时为计算单位,学生所得的成绩以英文字母表示,代表该学员在课堂上之表现。


成绩

在每一学期终了的时候,会将学生的表现评列为「理想」或「不理想」二等级。此项整体总评是以下列情形为评分标准:

(1)整体出席和准时出席在 70% 以上。

(2)学生没有得到任何警告。

(3)学生的注意力、理解力、和记忆所学之程度,皆维持在至少C (70%)的水平以上。

教学、指导和纪律是此训练课程的重心。学生的辅导和评分标准是以六大宗旨为依规。

成绩依据以下绩点等级表评定:

A—优秀A+ = 4.0, A = 4.0, A- = 3.7
B—良好B+ = 3.3, B = 3.0, B- = 2.7
C—理想C+ = 2.3, C = 2.0, C- = 1.7
D—合格D+ = 1.3, D = 1.0
F—不理想F = 0.0

留校观察

如果连续得到三个或三个以上的「不理想」的成绩,则视为留校观察。在此情况下,学生将收到一份「留校观察通知书」,且该通知书的副本将被归入其个人档案。收到通知书一周内,学生将被安排接受辅导,以发掘问题根源,协助其达到理想的标准。

若学生能在该学期结束前达成理想标准,其留校观察处分即予解除。若在其学期结束前,仍未能恢复至令人满意的评分,其留校观察处分,在导师的指导下,将延缓至下一学期。若学生累计三个或三个以上的「不满意」评分(即留校察看处分)——无论此评分是否连续——则足以形成勒令退学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