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行爲準則

學生應有之行為

進入僧伽訓練班或居士訓練班就讀的學生,須時時注意自己之行為,所行所作皆與佛陀的教化相應,即使離校在外亦應恪遵不違。不當之行為將受到訓導處分或開除學籍。

法界佛教總會之六大宗旨:

不爭、不貪、不求、不自私、不自 利、不打妄語。

學生儀容

穿著應講求樸素、合時。除執持勞役或在寮房内,出家之僧尼須時時搭袈裟。

住宿規則

男眾不得進入女界範圍,女眾亦不得進入男眾範圍。根據學生課程表及舍監之規 定,住眾應保持其寮房、大廳、和指定區域之清潔與整齊。

學生寮房有專人檢查,房内之牆面及任何物品、傢具之表面皆不得使用螺絲釘、鐵釘、膠帶之類的東西。房内一切擺設應保持在其原有之地方,非經舍監許可不得任意移動。

學生應避免製造不必要之噪音,尤其是在晚間十點以後。校園内嚴禁跳舞、賭博、及飲任何含酒精成份之飲料,包括吸食毒品及抽菸在内。房内不得放置須經電器產品處理之食物、無線電媒體、錄放影機、或電視等等。

首次參觀校園之學生訪客,須前往行政辦公室辦理登記手續。隨後,校方將為其安排住宿。嚴禁在校園露天場所或車輛內過夜。